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
一、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的: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2、侵权的手段;
3、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经济状况;
5、当地的生活水平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二、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
小编提醒您,申请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情形如下:
1、侵害人格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2、侵害身份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3、侵害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4、侵害婚姻关系的精神损害赔偿。
5、家属死亡的。
6、违约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
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对于财产侵权行为设定了三年的行使期限,权利人必须在三年内行使,否则权利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