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有哪些不同之处

  一、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有哪些不同之处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有六个区别,分别是:

  1、适用对象不同。司法拘留适用于在民事诉讼程序中;

  2、采用机关不同。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

  3、与判决结果的关系不同。刑事拘留的羁押期限可折抵刑期;

  4、目的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5、羁押期限不同,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

  6、法律依据不同。刑事拘留《刑事诉讼法》等。

  二、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条件

  小编提醒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1、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

  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则不得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

  2、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申请,既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提出,但都必须在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尚未执行或者尚未执行完毕前提出。

  3、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关键条件。如果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会发生社会危险的,则不能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

  三、行政拘留一般多少天

  行政拘留一般10天。最长不得超过20天。20天是对有两个以上行政违法行为适用的处罚。行政拘留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