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成立后对方反悔了怎么办
一、离婚协议成立后对方反悔了怎么办
离婚协议书签字后一方后悔的处理是撤回申请,离婚协议书签字后一方后悔的情形有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有瑕疵,比如是在一方被欺诈、被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协议等。小编提醒您,其余情况下,双方可以协议变更财产分割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协议内容无效情形有哪些
小编提醒您,离婚协议内容无效情形有:
1、限制一方或双方离婚后再婚、生育的;
2、限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或要求其与子女断绝关系的;
3、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的;
4、其他无效的内容。
三、离婚协议书应当具备的内容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
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离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如何给付。不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对子女的探视问题;
4、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6、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