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安置房无产权证法院如何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安置房无产权证法院如何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安置房无产权证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分割,人民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给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要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值和一方在这个房子所占的出资比例对另一方进行相应价格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安置房无产权证分割纠纷的审理期限是多长

  小编提醒您,离婚房子财产分割案件的一审审限可能是三个月、六个月,具体的时间会根据当事人对离婚纠纷处理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还可以进行延长。

  三、民法典中买卖无产权的安置房要什么手续

  买卖无产权的安置房,买卖双方只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和交付房屋,但不能办理产权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