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屋被强拆后申请行政赔偿应该采取哪些步骤

  一、房屋被强拆后申请行政赔偿应该采取哪些步骤

  房屋被强拆后申请行政赔偿应该采取的步骤如下:

  1、先向赔偿主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

  2、递交赔偿申请书,在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之前,当强拆行为被确认违法且被征收人收到强拆违法判决书后,首先要向有关部门提交一份赔偿申请书。

  二、房屋被强拆后申请行政赔偿项目

  房屋被强拆后申请行政赔偿项目应当要包括:

  1、房屋的损失;

  2、宅基地院内的土地补偿;

  3、附属物的损失;

  4、室内物品的损失;

  5、装饰装潢损失(吊顶、地板、门窗、墙纸、墙砖、吊灯、马桶、灶台等);

  6、地上附着物损失(禽舍、水井、地坪、院墙、院内花草树木、空调、水电表移装、铝合金)等,同时还要有搬迁费、过渡费、奖励费等。需要注意的是,赔偿申请书应当要载明被征收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三、房屋被强拆后的行政诉讼期是多久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房屋被强拆的,被强拆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为作出强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