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需要的证据材料有哪些内容
一、医疗事故鉴定需要的证据材料有哪些内容
医疗事故鉴定必备资料是:
1、患者身份证;
2、患方陈述;
3、代理人委托书;
4、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其他医院就诊治疗检查等病历原件。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医患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二、医疗事故鉴定流程
小编提醒您,医疗事故鉴定流程: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2、司法鉴定机构在收到委托书后,受理鉴定申请;
3、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指派具有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
4、补充鉴定的,审查请求鉴定事项。
5、鉴定医疗事故。复印封存病历资料要及时。
6、由医学会给出医疗事故鉴定报告。
7、计算赔偿总额。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8、保险公司或医疗机构根据确定的赔偿总额给予赔付。
三、医疗事故鉴定流程中的注意事项
医疗事故鉴定流程中的注意事项有:
1、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
2、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况。
3、患者提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提供的资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