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引起的纠纷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公司合并引起的纠纷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公司合并纠纷中的法律规定如下:
1、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2、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公司合并的材料
公司合并需的材料有:
1、合并协议;
2、依法公告的报纸样张;
3、合并各方公司的合并决议;
4、合并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6、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三、公司合并债务怎么处理
小编提醒您,公司合并后债权债务均由新公司承继。公司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公司合并需要进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还应当登报。公司合并不需要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