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应对家庭暴力离婚中的证据问题

  一、如何应对家庭暴力离婚中的证据问题

  一般来说,能够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主要有:

  1、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

  2、相关鉴定机构对受害人所作出的伤害鉴定结果。

  3、受害方就医时医院开具的病例记录或检查照片。

  4、施暴一方的书面保证或有关录音

  5、邻居朋友的证言如果发生家庭暴力时,邻居、朋友、同事等在场,并愿意出庭作证,他们的证言就可以作为认定暴力存在的证据之一,与其他证据在一起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二、家暴离婚的审理期限

  家暴起诉离婚需要的时间要看案件适用的审理程序: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2、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3、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家庭暴力鉴定程序有哪些

  小编提醒您,家庭暴力鉴定程序如下:

  1、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单位委托鉴定。申请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2、缴纳鉴定费。凡要求进行鉴定的申请人或委托人,必须在突出申请的同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技术鉴定机构在收取鉴定费后,必须向申请人或委托人出具正式发票。申请重新鉴定时,必须再缴纳鉴定费。

  3、受理立案。当接收申请人或委托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和缴纳的鉴定费后,即已受理立案,并应在受理当天起按有关规定进行鉴定的准备工作。

  4、作出鉴定结论。鉴定人作出鉴定结论。

  5、书面通知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一经形成,在规定时限内尽快以规范的公文形式发给申请人或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