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活动中需要提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吗
一、民事诉讼活动中需要提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吗?
一般需要提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民诉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符合本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未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不得出庭作证,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除外。”按照该规定,证人出庭作证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当事人为说明和印证己方主张,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证人出庭作证。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和证人名单,由人民法院审查后作出是否批准证人出庭的决定。
二是当人民法院认为因审理案件需要查明证据的,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二、民事诉讼证人作假证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证人作假证,可能会构成妨碍诉讼,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对其采取训诫、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在法院没有采取措施的情况下,对方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出,但最终由法院决定,且该决定不能复议、上诉。
三、证据的种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有: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四、民事诉讼法一审审理期限是多久?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民诉活动当中,人民法院主动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的这种状况比较少,大多数都需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那这样的话当事人就应该先跟证人商量好了,如果不提前通知证人,诉讼活动开始后,很可能证人处理个人私事都不在本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