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
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具体如下:
1、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一、继承所需要的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遗产证明;
3、死者生前单位或所在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须详细写明死者的父母亲情况、配偶情况、子女情况,已死亡的人员可不写身份证号码。
4、其他证明文件,如独生子女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本。
二、继承需要交的费用具体如下:
1、契税;
2、交易税;
3、测绘费;
4、公证费;
5、核档费;
6、评估费。
综上所述,如果行为人生前没有订立遗嘱的话,则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继承,法定继承人是可以行使自己的继承权的,继承人是可以协商确定遗产的分割方式的。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