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跟公司解除合同
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与公司协商解除;
2、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到期解除;
3、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不需要公司同意:
(1)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公司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4、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劳动者立即解除,不需要公司同意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公司:
(1)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2)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