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怎么样跟公司解除合同

  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与公司协商解除;

  2、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到期解除;

  3、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不需要公司同意:

  (1)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公司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4、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劳动者立即解除,不需要公司同意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公司:

  (1)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2)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