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买房给了定金怎么退还?

  一、买房给了定金怎么退还?

  1、买房给了的定金若是需要退还,一般是退还双倍定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二、买房支付的定金会退吗?

  1、买房支付的定金不一定会退。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2、可以要求退还定金的情形

  (1)如果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那么不想买房,定金可以退回。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2)如果不想买房是因为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是应当退还购房定金。

  (3)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比如,由于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购房者无力支付房款,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购房定金是一种为了缔结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形式,在房屋的产权还没有转移之前,房屋的购买方,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继续购买房屋,但若是不想再继续购房,并不一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自己已经支付的定金。且对于购房一方单方面违约的情形,不仅不能要求对方返还定金,还有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