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一、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婚前财产公证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公证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申请公证的文书。
4、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哪些人最有必要做婚前财产公证
最有必要做婚前财产公证的群体包括:
1、离婚后复婚或者再婚的;
2、男女双方家庭生活条件贫富差距悬殊者;
3、经商办企业的夫妇;
4、恋爱期间购买房产准备结婚的年轻夫妻;
5、一方或者双方负有婚前债务;
6、提倡婚后AA制的新新夫妇等。
婚前财产公证办理流程有:
1、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申请公证的文书;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3、公证部门受理、并进行资料审查。
4、承办公证员拟制公证书,出具公证书。
5、送达公证书并签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三、婚前财产公证共需要什么手续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办理公证需要的材料,包括: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协议书草稿,若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以代写。
第二步,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表格。
第三步,双方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