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被开除拿不到工资怎么办?

  一、被开除拿不到工资怎么办?

  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可以先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如果还不行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

  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相关法律规定:

  1、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按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二、拖欠劳动者工资找谁投诉?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

  2、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投诉。

  三、劳动者在拖欠工资的维权中需注意事项是什么?

  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