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根据规定违法占用土地如何处罚

  一、根据规定违法占用土地如何处罚?

  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合计达五亩以上;

  (2)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

  (3)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的;

  (4)非法占用其他农用地数量较大的情形。

  三、违法占用土地涉嫌犯罪处理流程有哪些?

  1、侦查立案。

  侦查机关接受报案人或控告人的举报,或侦查机关自行发现犯罪线索,予以立案侦查。

  2、移送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侦查终结,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公诉,提交起诉意见书,并附全案证据。

  3、提起公诉。

  检察院经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案件进行审查,对认为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证据不充分的案件,退回补充侦查。

  4、法庭审判。

  人民法院受理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组织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辩论,听取被告人的陈述,综合全案证据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

  5、执行。

  对有罪的刑事判决,在判决生效后交执行机关执行。执行机关有监狱、看守所、社区、司法所等。

  四、违法占用土地涉嫌犯罪庭审前法院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一)确定审判长及合议庭组成人员;

  (二)开庭十日以前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辩护人;

  (三)通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开庭五日以前提供证人、鉴定人名单,以及拟当庭出示的证据;申请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应当列明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四)开庭三日以前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

  (五)开庭三日以前将传唤当事人的传票和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出庭的通知书送达;通知有关人员出庭,也可以采取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等能够确认对方收悉的方式;对被害人人数众多的涉众型犯罪案件,可以通过互联网公布相关文书,通知有关人员出庭;

  (六)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