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未签合同定金可以退还吗?

  一、未签合同定金可以退还吗?

  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就是只要当事人交付了定金,合同就成立的,如果符合定金退还的情况的,就可以退还定金。定金退还要求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一、因为不可归责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二、因为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合同未开始前定金是否可以退还

  合同未开始前定是否可以退还定金视情况而定。如果双方约定的是立约定金,则合同若是因为支付定金一方而未开始的不可以要求退还定金,但是如果是因为另一方原因而未开始;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双方约定的是违约定金,那么合同未开始当然不存在违约,定金是可以退还的。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签订购房合同交的定金可以退吗

  1、一般不退;

  2、少部分情况能退,但需要购房者不存在违约情形。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能退;售房者违约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的,定金能退双倍;

  3、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