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工伤能精神损害赔偿吗

  工伤属于第三人侵权造成,且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同时主张工伤赔偿项目和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仅仅是工伤,未造成精神损害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赔偿项目中没有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由《民法典》规定。

  《民法典》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人身权益包括:

  1、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2、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本来就侵害了劳动者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工伤职工可以同时主张工伤赔偿项目和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