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学生在学校打架责任怎么分

  学生在学校打架学校和学生的监护人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学生打架,一般是由打架者的学生家长承担侵权责任,学校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同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学校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除外。

  因为学生一般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学生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有权利受到保障,若是遭到了人身损害,有权要求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学校或者教育机构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