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双方签字或者是盖章后。若是需要经过批准才能生效的,应当对于合同申请批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应当按照法定或者是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合同生效时间的规定是,合同生效时间是合同成立之时,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成立的时间是: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没有签名、盖章或按指印,该合同成立。法定其他情形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