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索赔吗
发包人在以下情形中,可以向承包人索赔:
1、承包人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
2、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
3、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等。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第十条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发包人承包人解除合同的方式分别是以下情况:双方在制定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合同解除;签订了合同解除条件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