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处理。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条
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处理医疗纠纷,可以用过协商处理,也可以通过相关部门调解处理,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一般情况下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依据是《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