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孩子抚养权达不成协议如何处理?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达不成协议如何处理?

  离婚因抚养权达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证据由法院对抚养权进行判决处理,另外法律上对抚养权的认定原则是基于是否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进行的,具体情况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

  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合法的处理,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二、抚养权变更公证

  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一)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就是说父母之间可以私下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

  (二)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一方起诉要求变更。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三)公证应该在户口所在地(原籍)公证处进行,双方必须同时到场。申请事实抚养公证的当事人须亲自到公证机构办理,须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公证。

  变更抚养权是重大人身关系变更,出于谨慎考虑,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然而,变更抚养权协议书还需要法院裁定认可,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从而得到法律保护。如果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我国的离婚案件是常见的民事案件的类型之一,在离婚案件的处理中,一定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权益,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之后,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