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青岛离婚请律师多少费用是不是固定的?

  一、青岛离婚请律师多少费用是不是固定的?

  该费用并不会是固定的。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比如交通费、住宿费、司法鉴定费等。律师费不同于诉讼费,律师费是基于委托关系产生的民事代理费用,诉讼费是基于向法院提起诉讼产生的强制性费。律师费是可协商的,诉讼费是不可协商的。

  二、如果案件再审还需要支付律师费吗?

  案件再审也是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律师费的。再审又是一个程度,通常也需要交律师费的,律师是不能保证案件结果的。另外,如果之间有约定,那是可以不收律师费的。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三、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情形有哪些?

  若协议中未明确律师费,法院判决对诉讼请求中的律师费是不作处理的。但依据我国现行相关司法解释,在以下九类中,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

  1、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

  2、法律援助案件;

  3、著作权侵权案件;

  4、商标权侵权案件;

  5、专利侵权案件;

  6、反不正当竞争案件;

  7、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

  8、担保权诉讼案件;

  9、仲裁案件。

  在离婚的过程当中如果选择了诉讼方式去解决的,最好是选择一位专业的辩护律师来参与案件的审理工作,因为这样不仅能够有效的提高胜诉的几率,还能将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的程度。支付律师的费用和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以及委托人的要求是有直接关系的,并不是固定不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