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婚内女方提出离婚孩子三岁归谁?

  一、婚内女方提出离婚孩子三岁归谁

  如果女方提出离婚孩子三岁一般是由人民法院根据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进行判决的。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二、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1)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

  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

  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

  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

  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否则,影响子女健康的应不予准许。

  (2)关于子女抚育费给付的方式。

  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

  一是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

  (3)关于子女抚育费给付的期限。

  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

  原则期限是指抚育费的给付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特殊期限,是指子女成年后,按父母的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育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方式离婚的,只要是最后判决离婚的,一定要注意离婚协议书的书写,尤其是涉及到夫妻财产的分配以及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

  夫妻双方对哺乳期后、二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争执不下时,人民法院一般会依照上述法律规定,结合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

  一般情况下,谁具备上述优越条件的,即由谁优先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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