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什么情况下不允许探视孩子
离婚后不允许探视孩子的情况:
1、探望权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以至于会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子女坚决拒绝与探望权人见面,反对探望权人探望的。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离婚孩子的探视时间,一般都是由当事人双方协议决定。
如果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但是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都应当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成长。
如果探视权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法院应中止探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