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的法律效力能推翻吗
代书遗嘱的法律效力能推翻。如果代书遗嘱没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没有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的,且所代书的遗嘱不是出于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其代书遗嘱的效力均可以被推翻。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代书遗嘱中成为适格的代书人、见证人的条件如下:
1、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不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本人;
3、不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法律依据: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