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有效公证遗嘱的法定要求是什么

  有效公证遗嘱的法定要求:

  (一)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二)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

  (三)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象结婚、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嘱是否有效的确认方式:若为公证遗嘱,未经公证不生效,若为其他遗嘱,只要是符合遗嘱的内容合法、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立遗嘱人必须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等条件,无需公证,也会在继承开始后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