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承销合同的法定内容是怎样的
证券承销合同的法定内容是:证券承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姓名、单位和地址;证券承销合同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价款;证券承销合同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证券承销合同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法律规定的其他内容等。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未成年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是:
1、父母。
2、祖父母、外祖父母。
3、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的个人或组织。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顺序为: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其他近亲属。
4、愿意担任的个人或组织。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了,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依据: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