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公司股权转让走什么程序
国有公司股权转让程序如下:
1、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
2、获得批准后,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并进行审计;
3、进行资产评估;
4、公告、征集受让方;
5、确定受让方后,签订合同。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
国有独资企业的产权转让,应当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国有独资公司的产权转让,应当由董事会审议;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法律依据:
股权转让的程序是,若是有限公司向外转让股权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向内转让不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需要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