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妇女遭遇家庭暴力子女应该怎么办

  妇女遭遇家庭暴力的,对于子女问题,如果父母主张离婚的,则一般应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按子女实际需要、父母承担能力等因素,确认具体抚养费数额等问题。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遭遇家庭暴力的处理方式:受害一方可依法请求社区居委会进行调解,然后在调解后仍不悔改及不接受调解的情况下可以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情况危险的,建议先报警处理,然后注意留取证据,再起诉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