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是多少?

  在我国个人或者单位不能获得土地的所有权,只能通过法定的方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另外,土地使用权不是一种无限期的权利,而是有一定的期限限制,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则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续期。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了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土地使用年限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计算方式——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

  1、实质

  土地使用权年期是指土地交易中契约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土地使用权年期的长短,直接影响可利用土地并获相应土地收益的年限。如果土地的年收益确定以后,土地的使用期限越长,土地的总收益越多,土地利用效益也越高,土地的价格也会因此提高。因此,通过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可以消除由于使用期限不同所造成的价格上的差别。

  2、修正方法

  (1)计算使用年期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数按下式计算:

  K=1-1/(1r)m/[1-1/(1r)n]

  式中:K——将比较案例年期修正到待估宗地使用年期的年期修正系数;

  r——土地还原率;

  m——待估宗地的使用权年期;

  n——比较案例的使用权年期。

  (2)利用年期修正系数对交易案例地价进行年期修正,即有:

  年期修正后地价=比较案例价格×K

  案例3:若选择的比较案例成交地价每平方米为500元,对应使用权年期为30年,而待估宗地出让年期为20年,该市土地还原率为8%,则年期修正如下:

  年期修正后的地价=500×1-1/(18%)20/[1-1/(18%)30]=436.06元/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