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承担行政责任又负刑事责任可以吗?
可以。
行政责任是指违反行政法规而需要承担的责任,刑事责任是指违反刑法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个人的行为可能同时触犯这两类法规,故而同时承担两类责任也是可能的。
这种情形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上发生的频率极高。
举个例子,比如个别官员的较大贪污行为既违反了《公务员法》,又触犯《刑法》,处理时既要免除公职,又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就是个很普通的例子。
1、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1)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
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
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
(2)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
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决定;
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
(3)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
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严厉得多。
2、刑事责任包括两种:
刑罚和非刑罚处理方法。
(1)刑罚
①主刑。
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犯罪分子只能判一种主刑。
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②附加刑。
是既可以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的刑罚方法。
即对同一犯罪行为既可以在主刑之后判处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也可以独立判处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
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行政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法规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行政责任是指因为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规范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在行政活动中履行和承担的义务。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厉的的打击一切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如果是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了他人的损害、触犯了行政法律法规,又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的,此时对于行为人来说,是需要承担三种不同的独立的责任的,即侵权责任与行政、刑事责任可以同时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