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交强险赔付办法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此外,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实行的《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规定在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如果双方都有责任且损失不超过2000元,车主可到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但如果事故任何一方财产损失金额超过2000元,则不适用该方式处理。
某保险公司车险理赔部负责人表示,交强险的赔付原则向来就是“有责即赔,不分责任比例大小”。
在限额范围内不分事故责任比例全额赔付,这是保险公司的行业共识。
由于事故一方唐先生的损失金额超过了2000元,因此不适用于“互碰自赔”的处理机制。
但保险公司完全可以通过协商方式,约定双方在限额内仍然按照自赔处理,超过限额部分按责任比例实行“互碰互赔”。
索赔须知必须通俗、易懂,并根据实际案情勾选以下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1)索赔申请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领取赔款人身份证明。
(2)事故证明材料: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或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
(3)损失情况证明:
车辆定损单,车辆修理发票,财产损失清单。
(4)人员费用证明:
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报销凭证,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伤残鉴定书,死亡证明,被扶养人证明材料,户籍证明。
总的来说,交通强制险是最常见的车险,所以最常见的强制交通险也是理赔最常见的。
同时,这也属于国家强制购买的车险。
且如发现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购买强制交通保险,将对驾驶员进行实际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