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父母拆房女儿有份吗

  一、父母拆房女儿有份吗

  父母的房屋拆迁,女儿是否有份取决于多种因素。

  首先,男女平等的原则确保了女儿同样享有产权、继承权或村民资格的权利。

  具体到拆迁补偿的分配,不分男女,女儿是否属于被拆迁人,或者在父母去世后作为遗产继承,乃至于外嫁后户口未迁出或迁出后又迁回,均有权享有拆迁补偿。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提供了法律依据,确保了女儿在这一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二、权利分割的条件

  拆迁补偿款的分配涉及多方面的条件。

  第一个分点是,拆迁补偿权的享有者通常是那些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并且实际居住超过一年的个体。

  此外,即便居住时间不满一年,如因结婚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个体,也同样有权分割补偿款。

  此外,无住处但满五年居住,因家庭矛盾外借房居住,或因服兵役、读大学、服刑导致户籍迁出等情况的个体,也在分割权利的范围内。

  父母迁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和范围有明确规定,这在法律上构成了分割拆迁补偿款权利的重要参考。

  三、赠与房产需留意

  父母将房产赠与子女时,需注意赠与后的权利变化。

  离婚时,即使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房产一旦登记在子女名下,便不能重新分割。《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了监护人的职责,但监护人并不具备处置房产的权利。

  子女成年后,父母无法收回房产或干涉其处置。

  法律也规定了对受赠方的保护,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有些例外情况。这些都是赠与房产时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