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停工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一、建筑工程停工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建筑工程停工损失的承担问题,主要取决于造成停工的具体原因,具体如下:
1、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的,其带来的损失和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的,其带来的额损失和工人工资有承包人自己承担。
3、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停工的,损失由双方合理分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二条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建筑工程停工造成的损失需要哪些证据
小编提醒您,建筑工程停工损失需要的证据如下:
1、合同文件和工程计划:这些文件可以提供关于项目计划、预算和合同条款的信息,以及可能发生的停工情况的安排。
2、工程记录和日志:这些记录可以提供关于停工的具体原因、持续时间以及对项目进展的影响的信息。
3、相关文件和通信:这些文件和通信可以提供关于停工的证据,例如停工协议、签证单、通信记录等。
4、财务记录和发票: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停工造成的财务损失,例如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租赁设备的费用等。
5、照片和视频证据:这些证据可以证明施工现场的状况,包括未完成的工程、损坏的设备等。
6、第三方评估或报告:如果可能,可以请专业机构或律师进行评估或出具报告,证明停工损失的情况和责任归属。
三、建筑工程停工造成的损失赔偿哪些
1、机械设备闲置费:对于因停工而闲置的机械设备,可以计算其闲置费用作为损失。
2、管理人员及工人工资:需要支付在停工期间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工资。
3、因停工额外支出的费用:因停工而产生的额外支出,如仓储费、材料价格上涨等费用,也应计入损失。
4、可获得工程价款的利息损失:如果停工导致工程价款延迟支付,可以计算其利息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