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申诉人可以向哪里申诉

  一、申诉人可以向哪里申诉

  申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1、具体来说,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申诉人应当首先向作出该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2、如果申诉人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而未经过作出原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上级人民法院可以交该人民法院审查,并告知申诉人。

  3、如果属于案情疑难、复杂、重大的,或者已经由作出原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后仍坚持申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审查,下级人民法院也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二、申诉人的条件

  1、申诉人的条件主要是其所申诉的内容必须有理有据,且对原判决、裁定具有推翻性。

  2、也就是说,申诉人不能随意对原判决、裁定提出申诉,而是必须基于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认为原判决、裁定存在错误,才有可能得到受理和审查。

  3、否则,如果申诉人提出的申诉无理无据,或者只是简单的对原判决、裁定不满,那么这样的申诉通常是不会被受理的。

  三、对申诉的处理方式

  对于申诉的处理方式,根据申诉的来源和性质,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1、受理、审查申诉:申诉一般由作出原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进行受理和审查。

  2、立申诉卷:无论是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还是上级人民法院直接处理的申诉,或者转交下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都应当立申诉卷,以便进行审查和处理。

  3、对申诉的及时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申诉或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