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时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是如何的
一、驾驶时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是如何的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5、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另外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也是属于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二、驾驶时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怎么处罚
驾驶时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处治安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一般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罚款和拘留;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偷开他人机动车的;
(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三、驾驶时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怎么申诉
可以到车管所的违章处理窗口办理申诉。小编提醒您,提交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等资料,领取违章处罚决定书,并向工作人员提出申诉。填写行政复议申请表后,带上申请表、处罚决定书、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资料,到当地公安部门提交申请。交管部门会重新核对违章内容和处罚,七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和相应措施。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诉讼。此外,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交通事故责任需考虑违章行为有无、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