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夫妻之间一方死亡社保是否可以继承

  一、夫妻之间一方死亡社保是否可以继承

  1、在夫妻关系中,当一方死亡时,关于社保的继承问题,确实是一个值得探讨的法律议题。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2、既然社保金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说,社保金确实可以通过遗嘱继承。但是,继承的范围并不是全部的社保权益。

  二、社保遗产法律规定

  为了更清晰地理解社保遗产的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则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3、《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也明确指出:“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这意味着,当个人死亡时,其社保的个人账户余额是可以被继承的。

  三、社保不能继承内容

  1、需要注意的是,社保并不是全部都可以继承。例如,单位缴纳的那部分是公共部分,按照规定是不能够继承的。

  2、社会保险的各项报销权利也是不能够继承的。继承人只能够继承个人的余额部分。

  这一点在《社会保险法》的第十七条中也有体现,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但这也是针对个人部分的。

  综上所述,夫妻之间一方死亡时,社保的个人账户余额确实可以通过遗嘱进行继承。但单位缴纳的部分以及社保的各项报销权利则不在继承范围内。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或进一步的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