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提出异议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一、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提出异议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提出异议应该采取的措施如下:

  1、当事人自己提出异议。仲裁协议事关当事人对诉权的处理,其效力牵涉到当事人的重大利益,故对仲裁协议的异议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

  2、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3、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二、仲裁协议的内容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项;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和仲裁委员会应当明确约定。

  小编提醒您,民商事仲裁不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而实行协议管辖。通过仲裁解决合同纠纷,前提条件是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设置的仲裁条款和在合同之外就解决该合同纠纷专门达成的仲裁协议。

  三、仲裁效力有异议的情形

  仲裁协议的异议,在实践中主要是两种情形,

  1、对仲裁协议是否存在有异议。如果仲裁协议不存在,那么当然就无效力可言。所以,当仲裁协议存在于往来的函电中的时候,双方当事人往往就仲裁协议是否存在各执一词,一方认为协议已经达成,而另一方则认为没有达成仲裁协议。

  2、对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存在异议。即双方对仲裁协议的客观存在都予以承认,但一方认为仲裁协议不符合有效要件,是无效的,另一方则认为仲裁协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