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复议机关的职责是什么

  一、行政复议机关的职责是什么

  1、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2、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3、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4、处理和转送申请人对有关行政机关作出的规定的审查申请。

  5、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6、办理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行政复议机关多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二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构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三十日。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三、行政复议机关的特征

  小编提醒您,行政复议机关的特征:

  1、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

  2、行政复议机关是有权行使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

  3、行政复议机关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复议权,并对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如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包括公安、司法、海关。工商管理、教育、卫生等部门,都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