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违法行为要怎么样处罚
一、行政违法行为要怎么样处罚
行政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包括给予罚款,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或者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等,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行政违法行为处罚的程序
1、立案。应遵守有关时效的规定,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于在两年以内未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不予立案追究。
2、调查。调查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出示证件。
3、(写)处理决定。根据不同的违法情况,分别作出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处理建议。
4、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行政机关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证据及法律依据。
5、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意见。
6、制作处罚决定书。
7、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情形
小编提醒您,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1、行为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2、行为人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了。
3、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