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抵押权转让是不是需要抵押人同意

  一、民法典抵押权转让是不是需要抵押人同意

  抵押权人转让不需要抵押人同意。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民法典抵押权转让的期限

  小编提醒您,抵押权转让的期限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需要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从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那么人民法院不会再给予保护。出现了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延长抵押权的行使期限。

  三、民法典抵押权转让的程序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抵押权转让应当经过书面协议,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具体程序和流程如下:

  1、协议签订:债权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受让抵押权的债权数额、期限、利率等内容。

  2、通知抵押人:债权人应当在协议签订后及时通知抵押人,告知其抵押权已被转让。

  3、抵押权转移登记:受让人应当在协议签订后30日内到当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权转移登记手续。

  4、抵押人协助:抵押人应当按照受让人的要求,协助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