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条款
一、监理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条款
监理合同的法律规定内容有:
1、合同内所涉及的词语定义和遵循的法规;
2、监理人的义务;
3、委托人的义务;
4、监理人的权利;
5、委托人的权利;
6、监理人的责任;
7、委托人的责任;
8、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9、监理报酬;
10、其他;
11、争议的解决。
二、监理合同属于什么类型合同
监理合同属于委托类型合同。
监理合同是指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设单位称委托人、监理单位称受托人。
小编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二十一条规定,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三、监理合同可以转让吗
监理合同不可以转让。因为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属于工程转包,法律明文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也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但是因特殊原因,经业主同意,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更换监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六条,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编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