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更改名字流程是怎样的
一、个人更改名字流程是怎样的
个人更改名字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
1、准备好自己已经打算修改的名字,并了解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本人或父母的申请、户口本以及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2、按照审批程序进行申请,包括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审批和办理等步骤。
3、整个审批过程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通常为派出所二十个工作日,分局县局十五个工作日。
4、完成审批后,需要支付相关费用(如果有的话),并打印新的户口本。
5、整个流程包括写更名申请、到街道或单位开具证明、到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到县级和市级户籍部门签字、公证、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等步骤。
二、个人名字可改情形
允许个人更改名字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申请人的姓名有谐音,读起来有歧义;
2、姓名中带有生僻词,电脑打不出来;
3、申请人姓名和祖辈中的人重名;
4、僧侣尼姑等出家人需要用法号代替俗名;
5、夫妻离婚后带小孩,需要改名;
6、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班级里有重名的;
7、以及其他特殊情况。
在这些情况下,个人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过审批后可以更改名字。
三、个人名字不可改情形
不允许个人更改名字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因故意犯罪或违法行为曾经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
2、正在服刑或者被执行劳动教养的;
3、正在接受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调查的;
4、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结的;
5、行政案件尚未审结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结的;
6、个人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的;
7、公民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经理)时,因故意行为造成单位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的;
8、以及户口登记机关认定不宜变更的其他情形。
在这些情况下,个人不得更改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