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人立了多份遗嘱应该以哪份为准确
一、遗嘱人立了多份遗嘱应该以哪份为准确
遗嘱人立了多份遗嘱应该以最后一份为准确。根据法律规定,在多份遗嘱效力强弱一致的情况下,订立在后的遗嘱效力优于订立在前的遗嘱效力。当多份遗嘱存在冲突时,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订立遗嘱的方式是什么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4、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6、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三、遗嘱生效的要件
小编提醒您,遗嘱生效要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