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该怎么样处理
一、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该怎么样处理
当事人可以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进行解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小编提醒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房屋拆迁补偿纠纷需要哪些材料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三、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起诉注意什么
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为拆迁人,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如果签订的合同不是拆迁人或者不具备法人资格,后续可能会因为签订合同中主体不明确、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审查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否符合法定的形式和程序。
3、审查拆迁人的资格和资质。拆迁人必须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并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如果没有相应的资质,可能会使得拆迁行为违法,从而导致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无效或者不具有法律效力。
4、审查被拆迁房屋的权属和性质。被拆迁房屋必须是合法建筑,如果是违法建筑或者没有相应的权属证明,可能会使得拆迁行为违法,从而导致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无效或者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