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事纠纷案由怎么写

  一、民事纠纷案由怎么写

  在撰写民事纠纷案由时,需要清晰、准确地陈述争议的核心问题,案由应简明扼要地概括双方争议的关键点,反映原告的主要诉求。

  例如,如果是因为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案由可以写为“合同纠纷案”,并简要说明合同的内容和双方争议的具体事项。

  二、民事纠纷起诉书要素

  民事起诉书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首部、正文、结尾和附项。

  1、首部:包括标题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标题应写为“起诉书”或“民事起诉书”。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和住址。

  (2)如果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如有委托代理人,应注明姓名、单位和职务。

  2、正文:是民事起诉书的主要部分,包括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

  (1)请求事项要简明扼要地写出请求法院解决的民事权益的争议问题。

  (2)事实部分要详细叙述双方争议的具体问题,包括争议的起因、经过、现状,特别是争议的焦点。

  (3)理由部分则是根据事实,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分析论证诉讼请求的合理性。

  3、结尾:在正文之后,另起一行写明致送机关,并在其右下方由具状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具状的年月日。

  4、附项:是民事起诉书的附加部分,应具体写明民事起诉书副本的份数和证据的种类、名称、数量以及证人的姓名、住址等。

  三、起诉书附加内容

  1、在民事起诉书中,附项部分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详细列出了起诉书的副本数量以及提交的证据清单。这些证据是支持原告诉求的关键,因此必须明确列出其种类、名称和数量。

  2、如果有证人,还需要提供证人的姓名和住址,附项部分的详细程度将直接影响法院对案件的理解和判断。

  因此,在撰写附项时,必须做到详尽无遗,确保所有相关证据都被正确提交。

  总的来说,民事纠纷案由的撰写需要清晰、准确,起诉书的构成要素和附加内容也必须完整、详尽。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法院能够全面、深入地了解案件情况,从而做出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