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是否需要进行调解
一、签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是否需要进行调解
责任认定书签订后还需要调解。正式的调解,是在事故认定以后,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如果调解不成功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处理赔偿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包括什么内容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出来多久可以提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出来五日内可以提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下来后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会通知提车。
小编提醒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