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保全期限
一、离婚财产保全期限
离婚财产保全的有效期限因保全措施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1、诉讼申请保全离婚的,有效期限通常是15天。在这15天内,如果申请保全方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2、如果在这15天内向法院提起了诉讼,那么诉前财产保全将自动转为诉讼财产保全。
二、诉前保全期限及规定
1、诉前财产保全的期限通常是15天。在这15天内,申请保全方必须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2、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由申请人提出,并且必须提供担保。
3、人民法院在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三、诉讼中保全措施期限
不同种类的财产的保全期限有所不同。每次采取保全措施后,只能维持一定的期限。如果到期没有采取续封或续冻措施,保全措施将自动失效。
因此,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当事人需要继续关注保全措施的到期时间,并在必要时向法院申请续保。具体的保全期限如下:
1、银行账号、存款:首次六个月,续冻三个月。
2、房产、土地:首次二年,续封一年。
3、股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国家股、社会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6、债券: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7、车辆:无期限限制。
8、机器设备、货物:首次一年,续封六个月。
9、到期债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10、专利、商标权:每次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