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遗赠有几种表示方式
一、接受遗赠有几种表示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书面表示和口头表示。
在知道受遗赠后,受遗赠人应当在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如果到期没有表示,则视为放弃受遗赠。
这一规定确保了遗赠过程的明确性和有效性,保护了遗赠人和受遗赠人的权益。
二、谁可成为受遗赠人
受遗赠人,又称“遗赠受领人”,是指遗赠人在遗嘱中指定的接受其遗赠财产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这意味着,受遗赠人可以是:
1、法定继承人;
2、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组织,如国家、集体或其他组织、个人;
3、胎儿和尚在设定中的法人。但需注意,如果胎儿出生时死产或设立中的法人最终未设立,则该项遗赠无效。
三、受遗赠人的权利义务
受遗赠人享有以下权利:
1、表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权利: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的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如果到期没有表示,则视为放弃受遗赠。
2、要求遗嘱执行人按遗嘱的指定给付遗嘱财产的权利。
3、当受遗赠权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给予保护的权利。
同时,受遗赠人也应履行以下义务:
1、在附义务的遗赠中,受遗赠人必须完成义务后方能接受遗产。如果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
2、受遗赠人行使受遗赠权时,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3、受遗赠人行使受遗赠权时,不得损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特留份额。
4、依法缴纳不动产契税。
总之,受遗赠人在接受遗赠的过程中,应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遗赠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